教职成厅函〔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50号)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确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等65个专业点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示范专业点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并做好跟踪指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各相关职业院校要进一步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完善并落实好专业建设规划,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